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

失眠夜

失眠夜 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事

A朋友 一直以來都在外面租房子,偶爾會與人合租
B朋友 自己擁有樓中樓式的套房

某一天開始A朋友當起二房東,分租一間房間給B朋友,B朋友原本的房子租賃給別人

看起來是個雙贏的局面
今日想想,若一切都如想像的順利的話,才能達到雙贏,有利的一方始終是A朋友,他找到一個可以跟他一起分擔房租的人

雖然地點都在台北,愛享受喜坪數大的A朋友,B朋友租金費用與收益能平衡多少,自然是有租出去才有收益,好在B朋友的房子在台北市地域性比較優越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自己也曾經被提議,家裡尚有家人媽媽跟姐姐
明明自己就住在家裡,為什麼要把住的房子給別人住,而一家人去住外面呢

說好聽的A朋友有商業頭腦,不過也恭喜A朋友自己購屋與家人同住,他們的模式也沒有改變換成工作室與B朋友一起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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