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4日 星期四

穩妥

距離將近十幾年,再度路上撿到身分證(心裡OS怎麼又撿到這個東西)

當年是依身分證上的地址掛號寄回,寄出後還想著到底收不收得到!

此次Line詢問同事「我撿到一張身分證,要給警察局嗎?」
同事回覆「應該是喔~」

好在,回家路途中轉個彎,可經過國稅局旁的警察局

經過黃昏市場,順便再問一下菜販「好人好事,交給警察局再花點時間寫個筆錄」

身份證遺失擔心被他人去做違法的事、怕「好心被雷親」台語,交給警察來處理這樣比較穩妥。

好裡家在,警察杯杯沒有叫我填寫資料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