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5日 星期二

公私不分

自己「野小」台語

早期是自己安份做自己工作, 沒錯

後來, 總想著別人的工作內容到底在做什麼, 漸漸的漸漸的, 分擔到A同事的工作內容, 我可以也

很容易被本呼之則來揮之則去, 沒有將權責界限區分出來

其中, 本來好意協助B同事的工作, B同事理所當然把工作推給自己, 傻傻自己覺得自己可以而沒有抗拒, 久而久之又成了自己的工作, 自己想看看自己有多少能耐, 另一方面不好意思拒絕, 後期其實心理很嘔氣

聽著人家述說著:"工作忙的不可開交", 實在很羨慕有能力、很能幹的人

現在的處境, 不就是顯現過去的想法
搞的不務正業好像在搶別人工作, 自己一肚怨, 到底是接受這份工作呢, 還是一怨再怨, 別人的工作我都有嘗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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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前天阿賓不在, 13在幫忙給有訂購藥草的同學並收錢
我問"要幫忙打包??"
13回我"這又不是我的工作"
想說她會不會聽錯了, 以為要包花鈴鐺, 又再問一次"要幫忙把這些打包嗎??"
13加重口氣回我"我說了, 這又不是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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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的對話內容>

為何我會有一個觀念, "協助他人的工作, 要徹底完成", 至少是階段性的完成, 不然怎麼叫做幫忙
單純的想法是即然這些藥草都是同學訂的, 乾脆就先分配好一份一份, 清楚明確交貨收錢, 不用手忙腳亂不用一直在翻, 這個是白色鼠尾草、這個是雪松、這個是杜松
當聽到"這又不是我的工作"時, 其實有小小訝異, 他們不是好朋友嗎??為什會這樣回我

再回頭看自己難到是我雞婆了, 是我把別人的工作給做完, 還做過頭, 是嗎??
13只是協助性質, 主軸要看實際工作的人想怎麼做, 而不是把他人的事做完, 還被認為是理所當然
問的對像是阿賓, 倘若同意我的想法, 同意幫忙是OK的, 當變成常態性質的話, 則是搶了人家的工作, 是這個意思嗎, 我好像常做也!!沒將主導權交還給對方

公私不分, 怨很大

本質是簡單是善良的
總是看到缺點, 沒看到優點
愛情是付出不是索取, 對照之前對的話, 是我不懂拿捏, 不好意思拒絕人情

老實說在逃避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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